第一节
气体灭火系统的适用范围和分类
以气体作为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称为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剂化学稳定性好,耐贮存、腐蚀性小、不导电、毒性低、蒸发后不留痕迹、适用于扑救多种类型火灾。
常用的气体灭火介质:二氧化碳、卤代烷和。
以及卤代烷的替代气体、气溶胶等。
一、气体灭火系统的工作机理和适用范围
(一)气体灭火系统的工作原理
卤代烷和灭火剂的灭火机理主要是通过溴和氟等卤素氢化学的化学催化作用和化学净化作用大量扑捉、消耗火焰的自由基,抑制燃烧的链式反应,迅速将火焰扑灭。因而对扑灭有焰燃烧非常有效,所需的灭火剂浓度低、灭火快。
二氧化碳灭火剂主要通过稀氧浓度、窒息燃烧和冷却等物理作用灭火,也可以较快地将有焰燃烧扑灭,但所需的灭火剂浓度高。
(二)气体灭火系统的适用范围
1、A类火灾中一般固体物质的表面火灾。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还适用于扑救棉、毛、织物、纸张等部分固体的深位火灾。
卤代烷和系统不宜于扑救固体的深位火灾,原因:对某些固体物质适用,但灭火剂浓度很高、浸渍时间(抑制时间)很长,非常不经济。
气体扑灭固体火灾的关键是:快速喷放灭火剂(喷放时间)并维持较长的浸渍时间。[喷放时间--卤代烷≤10s,二氧化碳≤1min(深位火灾≤7min),浸渍时间--卤代烷≥min,二氧化碳10~20min(深位火灾≥20min)]
固体表面火灾:燃烧在初始阶段往往只限于固体材料的表层的火灾。这时,燃烧尚未扩展到固体的纵深部位或在燃烧层尚未形成灼热的余烬,仍以有焰燃烧为主。时间
固体深位火灾:发生在固体材料内部的火灾(通常表现为阴燃),或虽发生在固体表面但经过较长时间燃烧已扩展到固体的纵深部位或在燃烧层形成大量的灼热余烬时的火灾。但与表面火灾尚无统一判定标准。
2、常见的B类液体火灾(液体火灾或石蜡、沥青等可熔化的固体火灾)、C类气体火灾(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只适用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在扑救气体火灾时,应在灭火前切断可燃气源或在灭火后能够立即切断气源。及时切断可燃气源,一方面有利于迅速灭火,另一方面可以防止发生火灾或爆炸。
卤代烷和灭火剂对B、C类火灾的灭火机理主要是化学作用,效果极佳。二氧化碳的灭火机理主要是物理作用,对B、C类的灭火效果一般,需要高浓度。
3、气体灭火系统都适用于扑救电气火灾(带电设备与电气线路的火灾)。这是气体灭火剂优良的电气绝缘性能所决定的。
(三)气体灭火系统应用限制
气体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类型物质的火灾:
(1)强氧化剂、含氧化剂的混合物以及能够自身提供氧而且在无空气的条件下仍能迅速氧化、燃烧的物质,如氯酸钠、硝酸钠、氮的氧化物、氟、火药、炸药、硝化纤维素等;
(2)活泼金属(D类火灾),如钠、钾、镁、钛、锆、钠钾合金、镁铝合金等;
(3)金属氢化物,如氢化钠、氢化钾等;
(4)能自行分解的物质,如某些有机过氧化物、联氨等;
(5)能发生自然的物质,如白磷、某些金属有机化合物等。
(四)气体灭火系统的使用原则
一个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是否需用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可依据下述基本原则考虑:
1、该场所要求使用不污染被保护物的“清洁”灭火剂;;
2、该场所有电气危险而要求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剂;
3、该场所有贵重的设备物品,要求使用能够迅速灭火的高效灭火剂;;
4、该场所不宜或难以使用其他类型的灭火剂。
(五)气体灭火系统适用的典型场所
1、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
2、大中型通讯机房或电视发射塔微波室;
3、贵重设备、物品室;
4、文物资料珍藏事;
5、大中型图书馆和档案库;
6、发电机房、油浸变压器室、变电室、电缆隧道或电缆夹层等电气危险场所。
二、气体灭火系统的分类
气体灭火系统按其对防护对象的保护形式可以有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两种形式;
按其装配形式又可以分为管网灭火系统和无管网灭火装置;在管网灭火系统中又可分为组合分配灭火系统和单元独立灭火系统。
另外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根据储存压力分为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和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一)全淹没灭火系统totalfloodingextinguishingsystem
在规定时间内,向防护区喷射一定浓度的灭火剂,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的气体灭火系统称为全淹没灭火系统。
防护区protectedarea是指能满足气体全淹没灭火系统要求的有限封闭空间。卤代烷全淹没系统一般适用于经常有人的防护区;卤代烷和二氧化碳全淹没系统一般适用于无人的防护区。
全淹没系统适用于扑救封闭空间的火灾。全淹没系统的灭火作用是基于在很短时间内使防护区充满规定浓度的气体灭火剂并通过一定时间的浸渍而实现的。因此,要求防护区要有必要的封闭性、耐火性和耐压、泄压能力。
1、保证封闭性是为了防止在灭火、浸渍过程中火剂的流失,要求在防护区的围护构件上不宜再开设敞开的孔洞。当必须设置敞开的孔洞时,应设在防护区外墙的上方且应设置手动和自动的关闭装置。在施放灭火剂前,防护区的通风机、通风管道中的防火阀以及除泄压口以外的其它(门窗)开口应自动关闭。
2、一定的耐火性是要求防护区的围护构件及吊顶要有足够的耐火时间,以保证在整个灭火过程中围护构件完整和防护区的封闭性能。
3、耐压能力是要求防护区的围护构件要有承受灭火剂对防护区增压的能力,以防由于灭火剂的增压作用损坏围护物件,影响防护区的封闭性能。全淹没系统对防护区耐压强度的最低要求是其围护构件应能承受1.2Kpa压强差(防护区内外的压强差)。
4、必要的泄压能力是要求对有完全密闭的防护区(门窗上没有密封条而又无其它开口的防护区)应设泄压口,以防火剂增压对防护区封闭性的破坏。
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气体、液体、电气火灾和固体表面火灾,在喷放二氧化碳前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其面积不应大于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3%,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
2、对固体深位火灾,除泄压口以外的开口,在喷放二氧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3、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强不宜小于Pa。
4、防护区用的通风机和通风管道中的防火阀,在喷放二氧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localapplicationextinguishingsystem
向保护对象以设计喷射强度直接喷射灭火剂,并持续一定时间的气体灭火系统称为局部应用系统。
局部应用系统应用于扑救不需封闭空间条件的具体保护对象的非深位火灾。该类系统在国内的应用,目前仅限于二氧化碳局部应用系统。对于卤代烷局部应用系统,尚未制定相关的设计规范。
二氧化碳局部应用系统的应用条件是:
1、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速不宜大于3m/s,必要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2、在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喷头喷射角的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
3、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mm;
4、灭火剂喷射时间一般不应小于0.5min,对于燃点温度低于其沸点温度的液体(含可熔固体)喷射时间不应小于1.5min;
5、局部应用系统的二氧化碳灭火剂贮存环境温度不应低于00C,且不应高于C。
(三)管网灭火系统
通过管网向保护区喷射灭火剂的气体灭火系统称为管网灭火系统。
卤代烷和管网灭火系统(全淹没)所保护的单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m3、容积不宜大于m3;二氧化碳管网灭火系统(全淹没)所保护的最大防护区容积尚无明确规定。
(四)无管网灭火装置
按一定的应用条件,将灭火剂贮存装置和喷嘴等部件预先组装起来的成套气体灭火装置为无管网灭火装置,又称预制灭火装置。
卤代烷和无管网灭火装置用于封闭空间灭火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m2、容积不宜大于m3;且设置的无管网灭火装置数不应超过8个。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目前尚未有无管网预制灭火装置。
(五)组合分配系统
用一套灭火剂贮存装置,通过选择阀等控制组件来保护多个防护区(两个或两个以上防护区)的气体灭火系统称为组合分配系统。
为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一方面要保证每个防护区的灭火剂用量都能达到设计用量要求(即灭火剂的设计用量由灭火剂用量最多的防护区确定);另一方面要注意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数目不宜过多。防护区数目超过一定数量时,应配置备用灭火系统。一个卤代烷和组合分配系统的防护区数目超过8个时,或一个二氧化碳组合分配系统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数目超过4个时,应配置备用的灭火系统。灭火剂的备用量不应小于设计用量。
(六)单元独立系统
用一套灭火剂贮存装置,只用于保护一个防护区的气体灭火系统称为单元独立系统。
第二节气体灭火系统的组成
一、系统的组成及原理
气体灭火系统一般由灭火剂贮存瓶组、液体单向阀、集流管、选择阀、压力讯号器、管网和喷嘴以及阀驱动装置等组成。不同结构形式的气体系统所含系统组件不完全相同。
系统的工作原理:当采用气体灭火系统保护的防护区发生火灾后,火灾探测器将燃烧产生的温、烟、光等变化成电信号输入到火灾报警控制器,经火灾报警控制器鉴别确认后,启动火灾报警装置,发出火灾声、光报警信号,并将信号输入灭火控制盘。灭火控制盘启动开口关闭装置、通风机等联动设备,并经延时再启动阀驱动装置,并同时打开灭火剂贮存装置及选择阀,将灭火剂施放到防护区进行灭火。灭火剂施放时压力讯号器可给出反馈信号,通过灭火控制盘再发出施放灭火剂的声、光报警信号。
当系统处于手动操作工作状态时,人员发现火灾后,应启动手动启动按钮,通过灭火控制盘施放灭火剂。如火灾报警系统或其他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时,则应采取应急启动方式,直接启动阀驱动装置施放灭火剂。
二、气体灭火系统组件
(一)灭火剂贮存装置
灭火剂贮存装置一般由灭火剂及其贮存容器、容器阀、单向阀和集流管等组成,用于贮存灭火剂和控制灭火剂施放。
1、容器阀和起动装置
容器阀(瓶头阀)具有平时封闭钢瓶、火灾时能排放灭火剂的作用。此外,还通过它充装灭火剂和安装防爆安全阀。起动装置作起动容器阀用。
容器阀上主要包括充装阀(截止阀或止回阀)、施放阀(截止阀或闸刀阀)和安全膜片三个部分。按其起动方式,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分为气动阀、机械式闸刀阀和电爆阀三种结构形式。卤代烷和灭火系统分为气动闸刀式瓶头阀、气动活门式瓶头阀和电爆阀三种结构形式。
(1)气动瓶头阀。它由起动气瓶提供的起动用气通过操纵管进入阀体才能开启,因此还必须与先导阀和电磁配合使用。先导阀和电磁阀装于起动用气瓶或操纵管道上,气动阀则装在二氧化碳钢瓶上。平时,电磁阀关住起动气瓶中的高压气体。接受火灾信号后,电磁阀开启,这时起动气瓶中高压气体便先后开启先导阀和安装在二氧化碳钢瓶上的气动阀,使二氧化碳喷出。
(2)机械式闸刀瓶头阀。开启时,只需将手柄上的钢丝绳牵动,闸刀杆便旋入并切破工作膜片,放出二氧化碳。气动活塞开启瓶头阀的操纵系统是拉环与活塞杆连接在一起,当气动活塞移动时,带动拉环移动,从而牵动钢丝绳,实现开启二氧化碳钢瓶的动作。
(3)电爆瓶头阀。平时它处在闭合状态。通电时,阀电雷管爆炸,推动活塞,使杠杆旋转带动活门而开启。因雷管涉及爆炸品,一般不宜使用。
(4)气体闸刀式瓶头阀。它利用铜作膜片将灭火剂封闭于钢瓶内,当发生火灾时,用高压二氧化碳气体起动,由其上部的进气接头导入,迫使活塞下移,带动闸刀闸破铜膜片,瓶内灭火剂即可经排接头进入灭火管道。
(5)气动活门式瓶头阀。它采用背压活门,由软质材料密封。发生火灾时,用高压二氧化碳气体起动,由顶端的接头导入,迫使活塞下移,推开阀杆活门,排放灭火剂。
2、气体灭火系统之容器(钢瓶)
(1)二氧化碳容器。它有低压和高压两种。高压储压系统为5.17Mpa;低压储压系统为2.07Mpa。目前我国使用的二氧化碳容器工作压力为15Mpa,容量有40L和70L两种。
高压系统一般使用瓶装方式,低压系统采用储罐,通常采用制冷设备保持储罐低温状态。
(2)卤代烷灭火系统容器有钢瓶和球形容器两种构造形式,按灭火剂储存方式可分为低压储液器系统和高压储液器系统两类。前者灭火剂储存于低压容器内,本身无喷射力,需借助其他装置送来的高压气体驱动;后者灭火剂与驱动气体同置于一容器内,灭火剂借助容器内驱动气体输送。
低压储液器系统,需要冷冻设备,我国目前很少应用。
3、灭火剂贮存装置的选择和布置
灭火剂贮存装置的选择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为了确保设备人身安全,在卤代烷灭火系统贮存容器或容器阀上应设泄压装置和压力表;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贮存容器阀上,也应设泄压装置。
(2)在容器阀和集流管之间应设单向阀,以保证贮存装置在移去个别容器进行检修时仍能保证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也可防止灭火剂回流到已放空的贮存容器中去。
(3)为了便于贮存容器的安装和维修,减小灭火剂施放时的冲击力,一般在容器和单向阀之间采用软管联结。
(4)在气体灭火系统贮存装置上应设耐久的固定标牌,标明每个贮存容器的编号、皮重、容积、灭火剂的名称、充装量、充装日期和贮存压力等,以便系统的验收、检查和维护。
(5)为了便于安装和维护管理,凡用于保护同一防护区的贮存容器,其规格尺寸、灭火剂充装量和贮存压力均应相同。
(6)灭火剂贮存装置的布置应方便检查与维护,操作面距墙面或相对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m。
(7)灭火剂贮存装置应布置在不会受到恶劣气候条件或机械的、化学的及其他危害的地方。当预料会受到上述危害时,应提供适当的保护装置。
一般气体灭火系统的贮存装置宜设在靠近防护区的专用贮瓶间内,该房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有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通道的出口,房间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专门贮瓶间的环境温度,卤代烷灭火系统贮存容器应为0-50℃;卤代烷灭火系统贮存容器就为-20-55℃;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贮存容器应为0-49℃。
(二)气体灭火系统之选择阀
在组合分配系统中,用来控制灭火剂经管网释放到预定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阀门。选择阀和防护区一一对应。
1、选择阀工作原理
选择阀的启动方式,按释放方式,有电动式和气动式两种,目前一般采用气动式。无论哪种自动方式的选择阀,均设有手动操作机构,以便在系统自动控制失灵时,仍能将选择阀打开。
工作原理:当起动气体经进气嘴进入活塞下部的空腔时,克服活塞杆上的弹力而推动活塞向上移,转臂随之转动而脱扣,压臂被松开。当活塞上移高度超过出气嘴时,起动气体则通过此处经操作管导入灭火剂钢瓶的瓶头阀,使气动瓶头阀开启。这时,高压灭火剂进入活门的下部管道内,并推开活门而完全开启。灭火时,选择阀应在瓶头阀开放之前开启,或与容器阀同时开启。
2、选择阀的布置
选择阀的布置应靠近贮存容器,以节省管道材料和减少灭火剂流经管道的压力损失。由于选择阀上都设有应急手动操作机构,布置时还应考虑操作方便。此外,选择阀上应有标明对应防护区的铭牌。
(三)气体灭火系统之喷嘴
喷嘴是用来控制灭火的流速和喷射方向的组件。喷嘴是气体灭火系统的一个关键组件。
1、对于全淹没灭火系统,喷嘴的布置应根据防护区的大小、形状和制造厂商提供的喷嘴保护面积高度条件确定。防护区内任一点均应在喷嘴的有效覆盖面积之内,防护区的高度就应小于喷嘴的最大应用高度。若防护区的高度超过喷嘴的应用高度,则应布置多排喷嘴。
2、对于局部应用系统,喷嘴的布置应根据防护区的大小形状,防护区内可燃物的性质、数量和分布状况,并严格按投制厂商提供的喷嘴的应用特性,包括应用场所、流量特性、有效覆盖面积和喷嘴的安装高度与方向等进行设计。所选择的喷嘴类型、数量和布置的位置,应使防护区内可燃物体的所有暴露表面均处于喷嘴的有效覆盖范围内,包括对火灾的可能蔓延到的区域及设备等。
3、设置在粉尘场所的喷嘴应增设不影响喷射效果的防尘罩。
(四)管道及其附件
1、管道及其附件选择的主要原则是它们应能承受施放灭火剂时所产生的压力和震动。
气体灭火剂贮存压力不仅与温度有关,也与灭火剂的充装密度有关。例如二氧化碳灭火剂的贮存温度为49℃、充装比为0.67时,压力为14.4Mpa;充装比为时,压力为17.9Mpa;。卤代烷输送压力比二氧化碳系统低,对于2.5Mpa系统,管道工作压力可定为2.5-4.0Mpa的系统,管道工作压力定为4.0-6.4Mpa。(较大使用于上述两种系统中的容器和选择阀管段)。
2、气体灭火系统选用管道及其附件时,除考虑强度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贮存压力为1.05Mpa的卤代烷灭火系统或贮存压力为2.50Mpa的卤代烷灭火系统且管道公称通径不大于50mm时,可采用加厚管,一般均应采用无缝钢管,无缝钢管应内外镀锌。
(2)在有腐蚀镀锌层的气体、蒸气场所内,气体灭火系统的管道应采用不锈钢或铜管。
(3)挠性连接的软管必须承受系统的工作压力,宜采用不锈钢软管。
(4)管道的连接。当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80mm时,宜采用螺纹连接;大于80mm时,宜采用法兰连接。钢制管道附件应内外镀锌,在有腐蚀镀锌层介质的场所,应采用铜合金或不锈钢管道附件。
(5)二氧化碳管道不得通过有人居住的房间或从事加热或冷藏的处所。
第三节系统的操作、控制和安全措施
一、气体灭火系统的启动方式
气体灭火系统一般有三种启动方式,即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和机械式应急启动。
1、自动启动是指系统从火灾探测报警到关闭联动设备和施放灭火剂均由系统自己完成,不要人员介入的操作控制方式。
2、手动启动是指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信号后,经确认再启动手动按钮,通过灭火控制盘操作联动设备和施放灭火剂的操作与控制方式。
3、机械式应急启动是指系统在自动与手动操作失灵时,人员用系统所设的机械式启动机构,直接关闭联动设备和施放灭火剂的操作与控制方式。
不同类型的系统应设置不同的启动方式。气体管网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直接安装在防护区的预制灭火装置应有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二种启动方式;用于经常有人场所的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可不设自动控制启动方式。
二、系统的操作与控制
(一)操作与控制的方式
1、当气体灭火系统设置自动启动方式时,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才能启动。用来操作和控制气体灭火系统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在防护区内设置两种不同类型的火灾探测器或同一种类型的火灾探测器分成两组安装,只有当二种不同类型或二组同一类型的火灾探测器均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时,才能启动灭火系统,施放灭火剂,防止因火灾探测器失灵时造成灭火剂的误施放。
2、机械应急操作装置、手动启动操作装置应设在钢瓶间或防护区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并应能在一个地点完成施放灭火剂的全部动作。其目的是为了在非常情况下,能够迅速放放灭火剂。
3、系统的操作和控制,应包括必须和灭火系统联动的设备,如关闭防护区开口装置、机械通风设备和防火阀等,以保证灭火的成功。
(二)操作控制的动力
要保证气体灭火系统在正常情况下能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在防护区发生火灾时能可靠地启动灭火剂及操作与系统联动的设备,则首先要保证操作与控制的动力。
我国所生产的气体灭火系统,绝大多数采用压缩气体作为操作动力,无论是以灭火剂增压用气体或专用的启动用压缩气,必须保证系统操作与控制所需的压力与用气量,以保证系统能可靠工作。
系统采用电力作为操作与控制系统的动力时,必须有备用电源,所需电压和容量应满足系统操作和控制的需要。
(三)火灾报警系统
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便及时发现火情,并自动启动气体灭火系统迅速灭火。
三、气体灭火系统安全措施
防护区发生火灾后,为了迅速扑灭火灾,必须尽快施放灭火剂。但二氧化碳、卤代烷和均有毒性,为了确保人员安全,必须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做到人员撤离后才能施放灭火剂。
二氧化碳在空气中含量达到15%以上时能使人窒息死亡。达到30%-35%时,能使一般可燃物质的燃烧逐渐窒息,达到43.6%时能抑制汽油蒸发及其他易燃气体的爆炸。
1、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内应设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使人员能在30s内撤离防护区。
2、防护区内的疏散道与出口,应设置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灯光指示标志。防护区内应设置火灾和灭火剂施放的声报警器,并在每个入口处设置光报器和已采用气体灭火系统防护的标志。
3、防护区的站应向外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疏散出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4、用来保护经常有人的防护区的灭火系统,在有人时要将系统置于手动操作状态。
5、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以及地下贮瓶间,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
6、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宜配置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7、设置在有爆炸危险场所内的气体灭火系统管网,应设防静电接地。
8、设置在变配电室等有电气火灾危险的防护区内的气体灭火系统,其系统组件与带电部件之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右表的规定。
四、气体灭火系统钢瓶间的基本要求
1、钢瓶间(灭火站室)应设在防护区附近,但须与该区有防火分隔。站室内温度不应发生聚变,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宜保护在0-35℃之间,卤化烷灭火系统应保持在-20-50℃之间。冬季若用采暖设备,则要求散热器和管道应远离气体钢瓶或储罐及灭火剂管道,不使气瓶或储罐受到高温或火焰的影响。
2、钢瓶间内只允许设置灭火剂容器及与灭火系统有关的操作控制装置或设备。容器的分组与安装应便于试验、维修、操作、检压、称重及灌装等工作。
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包括主照明和应急照明。
3、站室位置应有明显的标志。在室外或室内显目之处,应设有清晰而永久性的系统布置示意图和操作规程,说明容器的分组情况,相应防护区编号及分配控制阀的位置与编号,以及注意事项等。保护同一护防区的瓶组及分配阀的编号与该防护区编号一致。
4、探测报警装置和灭火系统的启动控制装置均要求有二个动力源,除主电源外,还应设置应急备用电源。
第四节系统的检查与维修管理
一、气体灭火系统日常检查和保养
要使整个灭火系统在发生火灾的紧急情况下,保证性能良好,迅速有效地扑灭火灾,必须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
1、消防系统值班员应每星期作一次巡视检查,检查设备有无泄漏、管道系统有无损坏、全部控制开关调定位置是否妥当、所有元件是否完好无损等等。
2、用户与消防设施检测维修单位应签订定期检查维修合同。报警系统、灭火系统每年至少检修一次。
二、气体灭火系统年度检查
在年度检查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各项:
1、灭火剂容器
(1)容器有无腐蚀涂层脱落现象;
(2)容器数是否符合规定数量;
(3)贮存的灭火剂量是否符合要求,测定值与设备说明对照后,其差值应小于原充入量(需要量)的10%。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测量方法一般采用称量法。卤代烷灭火系统测量方法一般采用查压力表法。
2、容器阀
(1)容器瓶有无松动变形、损伤、锈蚀;
(2)先导阀、气动阀活塞杆和活塞是否推至工作位置;
(3)闸刀阀的闸刀切口处有否弯折、缺损、各闸刀距膜片的距离是否一致;
(4)拆下安全销、检查手动装置动作是否正常;
(5)电爆阀的雷管有无受潮情况,每年应抽样检查,每4年应更换一次;
(6)电磁阀有无损伤、锈蚀,特别是活动铁芯是否锈住卡死;
(7)电滋阀、电爆阀的导线有无损伤,端子有无松动或脱落;
(8)安全阀(片)放出口有无灰尘等造成堵塞。
3、配管系统
(1)配管及连接件有无变形、腐蚀、损伤;
(2)各螺纹连接部分有无松动、漏气(应通气检查);
(3)对照使用说明书和施工附图,检查操纵管的通路有无错误,管道上止回阀的设置位置和方向有无错误;
(4)检查总管安全阀的工作压力是否在系统的工作压力范围内;
(5)安全阀的放出口是否通畅;
(6)安全阀及止回阀是否牢固。
4、选择阀
(1)阀体有无损伤和变形;
(2)检查气动式选择阀时,可拆卸操纵管与选择阀的连接部位,将试验用气体导入选择阀,检查其工作状态;
(3)检查电动式选择阀时可在接线端子部逐个检查各选择阀的工作状态;
(以上二项检查,一般在确有必要时进行)
(4)操纵管连接是否可靠,有无裂纹;
(5)接线端子是否完全固定好,有无损伤脱落;
(6)是否有表明选择阀及其对应的防护区域的标志。
5、喷嘴
(1)对照施工说明书中的附图,检查有无未经批准而变更的部分;
(2)对局部应用系统,还就注意被保护对象的位置有无变动,致使被保护物处在喷嘴射程之外;
(3)喷嘴有无变形、损伤、锈蚀,喷嘴有无脱落、松动;
(4)喷孔是否畅通,有无灰尘粘结;
(5)喷嘴上如装有密封垫,要检查是否有损坏。
6、气启动器
(1)启动容器和操作管是否牢固;
(2)启动箱和容器的涂漆是否脱落生锈,启动箱门的开闭是否灵活;
(3)启动容器内的气体容器是否比需要量减少10%以上。如容器内的气体量明显减少,则还应在容器与瓶头阀连接部分、安全装置的出口处等涂上肥皂水,检查有无漏气现象;
(4)各连接管、开关等有无松动和损伤;
(5)电气接线是否完善,端子有无松动和损伤;
(6)用手动和电动打开启动容器的瓶头阀、检查其被控制的部件动作是否准确,以及联动的通风机、门窗的关闭动作是否准确可靠。但对本项检查要注意防止气体误放;
(7)启动器箱门上有无说明标记及高度是否在0.8-1.5m范围内。
7、气体系统的报警控制器
(1)操纵箱有无损坏,门等关闭是否顺利,涂漆是否脱落生锈;
(2)操纵箱周围有无障碍物妨碍操作;
(3)操纵箱的高度是否在0.8-1.5m范围内;
(4)此外,还应进行如下各项性能检查:
①按下有关按钮,报警器是否立即鸣叫,但应预先通告附近工作人员,以免引起惊慌;
②电源指示灯是否常亮;
③按下有关按钮时,容器阀、选择阀等的开启动作是否准确,通风机的关闭等动作是否准确无误。但在进行这项检查时,应在有关阀门位置上派有专人看管,并预先取下启动容器的电磁阀开放装置,防止气体误放;
④按下按钮时,气体放出指示灯是否准确点亮;
(5)自动与手动转换装置操作是否灵活、可靠,转换时指示灯是否准确点亮;
(6)操纵箱门有无表示机能特性的说明标记;
(7)经上述各项检查合格后,于铰链处打上铅封印。
8、附属设备
所有附属设备及辅助零件,有可能的话,也都应进行手动试验,检查其工作性能是否良好。试验后都必须恢复到原来的位置。
三、气体灭火系统综合功能检查
对于新的系统,或对安装后长期未作检查的系统,应进行下述附加功能试验;对二氧化碳系统一般用压缩空气或二氧化碳气体来试验;对卤化烷系统一般用氮气等气体来试验。
1、对管道用压缩空气或二氧化碳进行快速的短期喷气试验。
2、必要时,还可做一次短促喷射试验(一般施设设计喷射量的10%),以测定灭火施放时间、灭火剂达到的浓度、灭火剂的分布情况和保留时间等。但在进行此项试验时,必须作好如下准备:
(1)切断控制盘的电源;
(2)装配好试验用灭火剂容器上的瓶头释放装置以及操作管路;
(3)拆下与试验容器连接的其他不试验的容器和其他无关的操作管路,把接头部分用管帽或封板封死;
(4)检查以上各项工作均符合试验要求后,再把控制盘等的电源接通。
以上准备工作完成后,可分别进行手动或自动喷射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