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应急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些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时因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安装位置和使用不科学,存在安全隐患。随着《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宣贯,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在使用燃气时普遍能够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但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因为对燃气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或者未仔细阅读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安装说明书,将报警装置随意安装;个别生产经营单位认为报警装置用的时候再“通电”,使报警装置成了“摆设”,起不到任何报警作用。应急管理执法人员提示:安装报警器时,首先要弄清楚监测区域内可燃气体可能的泄漏点,弄清楚适用的燃气种类,因为天然气和煤制气比空气轻,泄漏后会向上飘,相反液化石油气比空气重,泄漏后会下沉,根据这些因素选定报警装置的安装高度。(图为4月18日上午,河西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河西区宾西路与宾馆南道交口的天津市欧缘(起士林)食品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使用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紧靠烤箱、被杂物遮挡,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在气瓶上方约1米处,且未通电,无法正常工作。)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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