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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清远日报
清远日报讯 (记者/何帆) 大货车行驶期间,驾驶员不时打哈欠,精神涣散。此时此刻,道路运输车辆第三方动态监测平台就能敏锐地察觉到驾驶员的危险行为,立即启动车内报警装置,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并将其纳入“重度危险”规则类别中。在平台后方,监控人员正紧盯大屏幕,留意车辆动态,并联系车企纠正司机错误行为。 3月23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为扩大道路运输车辆第三方动态监测平台在各运输企业中的应用,清远引入了道路运输企业第三方动态监控机构制度,对不具备专职监控人员配置条件的运输企业和个体经营业户,鼓励其委托通过交通运输部门备案的第三方动态监控机构开展动态监控工作,降低道路运输车辆运行风险。 据介绍,针对大型货车的安全行驶,第三方动态监测平台在GPS卫星定位的基础上,利用智能视频监控装置,通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实现主动安全预警功能,如车辆跟踪、图像监控、语音提示报警、终端自动报警、车辆及从业人员信息管理、信息查询等功能。驾驶员一旦出现危害道路安全的危险行为,除了车内启动报警装置外,监测平台后台也会根据行为的轻重等级进行提示。一旦显示中度或重度危险等级,监控员将会实时跟踪,必要时与交通执法部门和车辆企业联系,及时阻止危害的发生。 目前,全市辆用于公路营运的半挂牵引车以及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已全部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安装率%,总数居全省第五位。市交通运输局表示,监测平台主要是监控驾驶员规范操作行为,重点对驾驶员疲劳驾驶、行车接打电话等不安全驾驶行为进行预警和提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