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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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安全行业的隐患排查是非常重要的,严格遵守生命至上的原则,排查隐患能顾有效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下面就一起来看一下具体的排查方式和排查频次。

(一)、排查方式

1、综合性排查

2、专业性排查

3、季节性排查

4、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

5、事故类比排查

6、复产复工前排查

7、外聘专家诊断式排查等。

(二)、排查级别及频次

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

2、基层车间(装置)直接管理人员(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基层车间应结合班组安全活动,至少每周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基层单位(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4、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较大及以上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保留检查记录。

5、企业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6、专业性排查

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排查和专业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应根据情况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性排查:

(1)公布实施有关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3)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

(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5)发生安全事故或对安全事故、事件有新认识的;

(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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