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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督促餐饮等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保障燃气安全,防患未“燃”。
餐饮业等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也是防范化解相关企业安全风险的有效手段。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分报警装置、报警控制装置和切断装置三部分,燃气泄漏达到一定浓度,报警装置就会立即发出蜂鸣声,浓度持续上升后,报警装置会自动切断燃气供应,可有效避免因燃气泄漏导致的燃烧爆炸事故。
我县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开展联合检查等方式,督促餐饮等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拧紧燃气“安全阀”,筑牢“防火墙”,有效防范燃气泄漏、火灾、爆炸事故。截至目前,全县燃气用户中已安装燃气报警器家,剩余家将限期安装。
县市住建局城管大队、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还联合对全县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情况进行检查,以保障燃气安全。
记者:石亚忠郭雪航
编辑:白丽
责编: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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