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操作装置 >> 操作装置前景 >> 应急管理部严格控制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
中国网财经3月21日讯据应急管理部网站21日消息,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推动涉及化工行业的省、市和重点化工园区结合实际,明确产业定位,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推动设区的市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控制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和爆炸物的建设项目,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严格落实化工园区所在地国土空间规划,严格控制化工园区周边土地开发利用。
《方案》全文如下:
“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做好“十四五”期间危险化学品、油气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有效遏制防范重特大事故,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和安全生产规划,制定本规划方案。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风险防控取得新进展,较好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法规标准体系和监管体制进一步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立法深入推进,公布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50余项规章标准规定;调整加强了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与力量。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持续开展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治理、烟花爆竹“一证多厂”等10余个专项整治,完成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的江苏“开小灶”督导,完成四轮对53个国家级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带动各省份对个省级重点县开展专家指导服务。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进一步强化,构建重大危险源消防救援机构和应急管理部门“消地协作”督导检查机制,强化“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管,建成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结构调整加快、数量减少余家,2.9万余处油气管道隐患整改攻坚任务提前完成;烟花爆竹生产工厂化建设、机械化生产取得明显进展,21个省份退出生产。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年全国化工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年分别下降36%、24%,化工较大以上事故起数下降17%;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五年“双下降”,年较年分别下降76%、85%,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化工园区重发展、轻安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意识不强,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不具备条件盲目发展化工产业,化工园区“遍地开花”,产业转移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导致事故多发。二是本质安全水平不高。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设计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自动化控制系统不完善,从业人员素质技能不高,油气管道施工质量管控不严格,烟花爆竹部分工序仍以手工作业为主。三是安全管理能力不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水平不高,政府监管重“事后调查处理”、轻“事前风险防控”,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落实力度不够,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具有化工、安全等专业学历的人数占比不足三分之一,对重大危险源、化工园区等监管缺乏系统化、精准化、智能化手段。四是全链条安全管理不平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衔接不顺畅,一些环节重特大事故比较集中,累积形成系统性安全风险。至年连续发生7起重特大事故,“十三五”期间年均发生1.4起重特大事故。
“十四五”时期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期,既具有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有利条件,也面临新旧风险叠加的严峻挑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安全生产提升到全新高度,强调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新的动力。“十四五”时期,布局园区化、装置大型化、生产智能化成为新趋势,新发展理念引领我国化工产业结构升级步伐加快,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随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深入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成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中之重,集中攻坚的合力正在形成。与此同时,化工行业高风险性质没有改变,长期快速发展积累的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生产、储存、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传统风险处于高位,产业转移、老旧装置和新能源、海洋石油、氢能等新兴领域风险突显,风险隐患叠加并进入集中暴露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任务艰巨复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摆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突出位置,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部署,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首要目标,以滚动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着力抓重点、强基础、堵漏洞、补短板,更加注重构建安全治理体系,更加注重提升本质安全,更加注重管理手段数字化转型,加强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系统推进,提高安全管理系统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推动化工行业转型升级,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理念引领,标本兼治。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发展贯穿化工产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国际经验,发挥独特优势,强化专项整治,严格源头准入,持续夯实基础,构筑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防范重特大事故,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构建体系,系统治理。坚持系统观念,把防范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安全风险作为主攻方向,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安全管理,统筹加强安全责任、隐患排查、预防控制、本质安全、人员培训、基础支撑等体系建设,构建与化学品制造大国相适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
——加大投入,本质安全。坚持安全第一,把本质安全提升作为核心任务,突出化工园区安全提质、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防控、企业安全改造、从业人员培训、“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等重点方向,实施一批本质安全提升工程。
——创新突破,注重协同。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把创新实践作为破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难题的关键抓手,推动安全管理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强化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油气开采储运、烟花爆竹等领域各环节安全风险管控,聚焦重大危险源、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形成企业主体、市县落实、省负总责、国家指导的工作机制,在关键环节上守住安全底线。
(三)主要目标。
到年,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法制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化工园区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国化工、油气和烟花爆竹事故总量以及化工较大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建立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控制体系。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化工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十三五”时期下降15%以上,油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十三五”时期下降15%以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十三五”时期下降20%以上。
——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明显提速。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机制稳定运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全面突破;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成效明显;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完善,从业人员素质、科技创新能力、社会服务水平、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基础支撑保障更加有力。
——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化工园区安全提质工程全面实施,90%左右的化工园区达到D级(较低安全风险水平);企业安全改造投入大幅增加,安全距离、设备工艺、平面布局、自动化等方面改造成效显著,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大幅减少;线上线下融合式培训网络建设基本覆盖;安全管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进展顺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不断提升,化工园区、重大危险源企业、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管控智能化平台持续升级,“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重点领域安全管理明显加强。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协同管理在重点地区、重点品种率先突破,油气行业基本形成与发展适应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全国烟花爆竹转型升级集中区建设成效显著,产业集中度和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形成现代产业格局。
到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明确并得到全面落实,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安全生产进入相对平稳阶段,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
适应我国由“化工大国”到“化工强国”的新发展阶段要求,立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大危险源企业,优先解决安全责任、隐患排查、预防控制、本质安全、员工培训、基础支撑保障等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治理,全面提升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系统科学、政企协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
(一)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规定要求,夯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化工园区安全监管责任,着力解决基层监管和企业“最后一公里”难题,完善制度安排,强化措施落实,健全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监管机制。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从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依托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制定健全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开车前安全风险自查评估制度。建立“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技术团队配备制度,按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强化责任追究和教训吸取,做好行刑衔接,突出对主要负责人的追责问责。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严格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研究跨地区集团公司总部对子(分)公司加强安全审计的措施。健全完善油气领域企业总部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度。强化中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强化政府监管执法。推动将危险化学品安全重点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和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并作为领导干部工作职责和年度任务“两个清单”内容。推行“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执法+专家”模式,建立线上监测预警与线上线下监管执法相衔接的机制,实施分类分级执法。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共同打击违法行为,推动各地区制定各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严格落实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等制度。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各地利用现有政策,明确监管人员准入条件,打通公务员特殊职位招录、区域集中专项招录、专业人才引进等通道,建立专业人才补充长效机制。推动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县、重点区域加强专业监管与执法力量,支持基层政府、化工园区通过聘用技术检查员、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措施,配齐配强危险化学品监管专业力量。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化工园区和重大危险源企业通过购买安全服务的方式,建立完善专家咨询、指导服务长效机制。
专栏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重点措施
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考核制度。建立考核题库定期完善机制,严格考核合格标准,考核年度覆盖率%。
推动建立地方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制度。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市、县级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明确到责任人,制定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
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明确承担化工园区安全生产职责的机构,充分考虑园区规模、企业数量、产业特点、整体安全风险状况等因素,推动配齐配强专业监管人员,争取年底前实现园区全覆盖。
推行企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承包商入厂作业前网上报告制度。落实企业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公告制度要求,完善属地监管部门依据报告信息实施重点抽查机制,实行全过程智能化安全管控,重大危险源企业率先全面落实。
鼓励推行购买安全服务制度。建立第三方专家服务机构白名单制度,由国家、省级层面定期公布,鼓励国家和省级重点县、化工园区及重大危险源企业购买安全服务。
(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工作推进机制,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高专项排查整治的有效性,推动企业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由政府为主的行政执法检查向企业为主的日常化隐患排查转变。
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规定,细化制定重点细分行业隐患排查指南。建立企业负责人组织全员参与、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组织排查,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隐患排查治理支撑平台。
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深入推进以重大危险源、重点行业为主要对象的常规性专项检查,及时组织以事故教训吸取、重大活动期间隐患排查整治为内容的非常规专项排查整治。从18种危险化工工艺目录中选择重点工艺(以下简称高危工艺),从74种危险化学品名录和20种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中选择重点化学品(以下简称高危化学品)等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风险。建立完善重点专项整治督导通报制度,健全重大隐患整改交办、督办制度,压实隐患整改责任。健全完善地方“消地协作”督导检查机制。落实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强化专家指导服务。深入开展国家、省级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推动每个重点县培育一支本地化的专家队伍、建设一个服务区域的实训基地、每个规模以上企业打造一个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员工培训空间。以高危工艺、高危化学品储存设施等为重点,精准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推进专家指导服务向油气管道高后果区、井控高风险区、海上高风险油气生产设施等领域拓展。加强细分行业领域的专家库建设,聚集一批高水平行业领域专家。
专栏2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重点措施
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出台高危化学品和高危工艺细分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数字化转型,强化视频智能分析等信息技术在隐患智能识别等方面应用,重大危险源企业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率%。
深化专项排查整治。持续开展重大危险源常规性检查,推动“消地协作”督导检查模式创新发展,规范工作指南,优化评价体系,实现年度2次集中检查全覆盖。组织对10种以上高危工艺和高危化学品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式专项排查整治。
建立隐患整改督办制度。按照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原则分类确定督办层级,制定配套的通报、约谈、执法规则,重大隐患整改督办率%。
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采取自主培养、购买服务、对口帮扶等多种形式,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实现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和化工园区隐患排查专家指导服务全覆盖。
(三)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防范,完善落实基础制度,突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提升化学品风险辨识、重大危险源精准监管、高风险分级管控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制度完备、执行有力、平台支撑、精准有效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完善化学品登记与鉴定管理。健全化学品登记与鉴定制度,实施化工、医药企业登记,建设高标准数据库。推进企业端、移动端和“一企一品一码”管理等功能建设应用,实现“一书一签”自动生成、便捷查询、高效传递。
严格安全许可管理。严格依法实施涉及高危工艺的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倒逼新建化工项目达到设计、设备、人员等方面的许可要求。持续开展“红、橙”风险等级企业安全许可条件“回头看”。
突出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修订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拓展深化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功能开发和应用,推进系统迭代升级、动态优化,区分特别管控(红色)、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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