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操作装置 >> 操作装置优势 >> 船员常用面试题轮机长一
一,污油水回收作业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
1.申请污油水岸上接收应提前与船舶总管联系,填写《船舶污油、含油污水处理申请表》,待审批后再严格按规定进行相关作业,并向当地海事局递交申请;
2.提前制定接收计划,配备足够的人员,并按照体系文件IMS-MI-F06《污油、水岸上接收操作须知》的内容进行相关培训;
3.船舶污油水岸上回收作业原则上应在白天进行,按照加油要求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4.退油完毕,轮机长应及时记录《油类记录簿》并附上海事局出具的《船舶污油水回收证明》,同时向总管反馈《船舶污油、含油污水处理申请表》。
5.申请污油水岸上接收应提前与船舶总管联系,并向当地海事局递交申请;
6.提前制定接收计划,配备足够的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
7.培训内容记入《培训记录簿》和轮机日志船舶污油水岸上回收作业原则上应在白天进行,按照加油要求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8.退油完毕,轮机长应及时记录《油类记录簿》并附上海事局出具的《船舶污油水回收证明》。
二,如何保证焚烧炉的正常使用?
答:
1.定期检查、校验各报警装置;
2.定期对焚烧炉油柜进行内部清洁 ;
3.证焚烧炉油柜加温设施、油柜搅拌器以及放残装置等工作正常,加强对污油的预处理;
4.调整好污油(或固体垃圾)的焚烧量,保证炉膛温度、排烟温度正常;
5.做好相关培训,配置厂家认可的《操作说明》,培训操作人员,培训记录存档。
6.确保参与值班的人员能够熟练操作焚烧炉。
7.定期检查、校验各报警装置;
8.定期对焚烧炉油柜进行内部清洁 ;
9.证焚烧炉油柜加温设施、油柜搅拌器以及放残装置等工作正常,加强对污油的预处理;
10.调整好污油(或固体垃圾)的焚烧量,保证炉膛温度、排烟温度正常;
11.做好相关培训,确保参与值班的人员能够熟练操作焚烧炉。
三,如何保证油水分离器的正常使用?
答:
1.注意减少污水的生成量,用过的化学品不能倾倒在污水井或污水舱中;
2.实验15ppm报警装置和自动排油装置自动停止功能,三通阀、循环阀正常正常;
3.保持滤器、滤油材料、污水泵正常,定期维护、清洗、换新;
4.定期放残,油水分离器使用中可适当加温至40~60℃;
5.检查分离器额定处理量是否与IOPP证书所列一致,检查分离器是否有非法旁通管路配置(禁止排放警告牌),出海阀锁闭装置。
6.注意减少污水的生成量,用过的化学品不能倾倒在污水井或污水舱中;
7.实验15ppm报警装置和自动排油装置正常;
8.必须能清楚显示报警值是15PPM,而没有数值频繁变化保持滤器、滤油材料、污水泵正常,定期维护、清洗、换新;
9.定期放残,油水分离器使用中可适当加温至40~60℃;
10.检查分离器额定处理量是否与IOPP证书所列一致,检查分离器是否有非法旁通管路。
四,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管理保养要点?
答:
1.系统首次启动时要多投入一些生物活性剂,并在1—2周时间内连续地投入;
2.系统要连续运行,供应空气不能停,如果长期停用,应用海水冲洗干净排空,使用淡水系统用淡水冲洗;;
3.控制有害化学制品如去垢剂、消毒剂、漂白剂、酸等不能混到污水中;
4.每3个月检查爆气室活性污泥浓度,一般保持污水呈巧克力色;
5.污泥排放周期一般为三个月,且一定要在公海内排放,不要全部排空;
6.定期向消毒室的消毒药筒内投放消毒药片,并保证消毒药片有效不能风化。。
五,船舶为满足防治大气污染规则如何控制船舶消耗臭氧物质的排放?
答:
1.禁止排放任何消耗臭氧的物质,任何消耗臭氧的物质,船上不得自行处理,应送往岸上的接收设备进行专业处理。
2.船舶应记录保存一份含消耗臭氧物质的设备清单及一份《消耗臭氧物质记录簿》。
3.禁止使用含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新设备,但是年1月1日前允许含有氢化氯氟烃(HCFCS)的新装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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